一、部门介绍
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由专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执业律师组成,其中部分成员具有在公、检、法等国家机关从事刑事司法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刑事法律事务部门提倡并践行团队精神,整合集体智慧和资源,以精湛的业务、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保证刑事案件质量,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
二、业务领域
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
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 :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代理刑事案件: 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三、成功案例
1、周某某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一案,经辩护律师与人民检察院充分沟通后,人民检察院对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黄某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经辩护律师与公安机关多次沟通,最终公安机关对黄某某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3、罗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在该案一审过程中,辩护律师为罗某某作了无罪辩护,最终人民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对罗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辩护人代理罗某某就之前被逮捕羁押的事实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人民检察院作出赔偿决定,赔付了罗某某五万余元。
4、邹某涉嫌虚假诉讼一案,经辩护律师多次与人民检察院沟通交换意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邹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5、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辩护律师多次与人民检察院沟通交换意见,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